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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韶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项目(2025年度))

时间:2025-05-12 17:45:5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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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拟采取询价方式对“韶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项目(2025年度)”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费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韶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本价格为打包价格上限,包含税费等)。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跟踪评估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工作。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资金保障,建立较为稳定的技术队伍,强化技术支撑,对跟踪评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鉴于该项工作量大、专业性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拟委托有相关经验且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机构承担该项工作。

  (二)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

  工作要求:五年评估是对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以来五年间各项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的综合评价,具体包括评估事项进展情况、问题清单、有关建议以及后续工作计划等内容,应对照生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对跟踪评估内容进行全面评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如省生态环境厅另有文件要求,时间按照文件要求)。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报价方案(需列出工作量和费用测算过程)。2.按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可辅助报价的参考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正式盖章件(一式两份)及相应可编辑电子版。纸质报价材料密封,表面需列明投标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报名方式:邮件或现场报名。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103室

  邮  编:512026

  邮  箱:sghbjspk@163.com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0751-8776056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