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实施部门 | 抽查事项 | 抽查类型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对象总数 | 抽取比例 | 抽查时间 | 是否部门 联合抽查 |
1 | 2025年第一季度抽查计划 | 市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中所列事项 | 不定向 | 全市纳入监管企业和建设项目 | 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平台系统内企业数量 | 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建设项目2.5%,特殊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监管对象12.5%,特殊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个季度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每月抽取一次,抽查比例为 10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 25%,不足1 家的按 1 家计。 | 2025年1月 | 否 |
2 | 2025年第二季度抽查计划 | 市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中所列事项 | 不定向 | 全市纳入监管企业和建设项目 | 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平台系统内企业数量 | 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建设项目2.5%,特殊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监管对象12.5%,特殊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个季度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每月抽取一次,抽查比例为 10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 25%,不足1 家的按 1 家计。 | 2025年4月 | 否 |
3 | 2025年第三季度抽查计划 | 市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中所列事项 | 不定向 | 全市纳入监管企业和建设项目 | 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平台系统内企业数量 | 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建设项目2.5%,特殊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监管对象12.5%,特殊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个季度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每月抽取一次,抽查比例为 10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 25%,不足1 家的按 1 家计。 | 2025年7月 | 否 |
4 | 2025年第四季度抽查计划 | 市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 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中所列事项 | 不定向 | 全市纳入监管企业和建设项目 | 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平台系统内企业数量 | 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建设项目2.5%,特殊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监管对象12.5%,特殊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个季度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每月抽取一次,抽查比例为 10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 25%,不足1 家的按 1 家计。 | 2025年10月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