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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5-03-03 11:50:5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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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实施部门

抽查事项

抽查类型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总数

抽取比例

抽查时间

是否部门

联合抽查

1

2025年第一季度抽查计划

市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中所列事项

不定向

全市纳入监管企业和建设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平台系统内企业数量

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建设项目2.5%,特殊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监管对象12.5%,特殊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个季度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每月抽取一次,抽查比例为 10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 25%,不足1 家的按 1 家计。

2025年1月

2

2025年第二季度抽查计划

市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中所列事项

不定向

全市纳入监管企业和建设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平台系统内企业数量

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建设项目2.5%,特殊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监管对象12.5%,特殊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个季度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每月抽取一次,抽查比例为 10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 25%,不足1 家的按 1 家计。

2025年4月

3

2025年第三季度抽查计划

市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中所列事项

不定向

全市纳入监管企业和建设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平台系统内企业数量

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建设项目2.5%,特殊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监管对象12.5%,特殊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个季度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每月抽取一次,抽查比例为 10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 25%,不足1 家的按 1 家计。

2025年7月

4

2025年第四季度抽查计划

市局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表中所列事项

不定向

全市纳入监管企业和建设项目

广东省生态环境执法与应急保障平台系统内企业数量

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建设项目2.5%,特殊建设项目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为1:2.5(按照在岗在编执法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对象的比),重点监管对象12.5%,特殊监管对象每个季度最低抽查比例为25%。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每个季度 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每月抽取一次,抽查比例为 100%;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每个季度最低抽查社会监测机构 25%,不足1 家的按 1 家计。

2025年10月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