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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取韶关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2025年)等6个项目招标委托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02-12 10:59:5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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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韶关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2025年)等6个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及概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述

1

韶关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项目(2025年)

完成韶关市武江区、浈江区、翁源县、仁化县等4个区域的全部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排查,提出区域潜在污染源清单,并形成成果报告。

2

韶关市省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完成华彩新材料产业园、韶关市莞韶产业园甘棠片区(涂料化工工业园)、新丰县环保涂料产业基地(马头片区)等3个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形成评估成果报告。

3

“十四五”时期韶关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排查项目

通过遥感解译、现场核查,在“十三五”排查成果基础上完成韶关市现有固废堆场排查工作,识别主要问题,提出管理措施建议并形成排查成果报告。

4

韶关市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

完成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成果报告。

5

韶关市2025年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

完成全市1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和9个优先监管地块环境监测,并形成监测成果报告。

6

韶关市“双源”调查类地下水监测井2025年度跟踪维护管理与监测项目

完成全市105个双源”调查类地下水监测井的“一井一档”资料,并形成成果报告,推进我市监测井规范化管理,强化“双源”调查成果的集成应用。

  三、工作范围

  负责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四、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代理相关经验。

  五、报名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四)其他关于“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7日下午17:30时(共4个工作日)。

  七、报名地点: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6楼609室

  联系方式:0751-8623802 田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