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安全升级保障项目的政府采购。请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安全升级保障项目
(二)采购预算:6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其他需求:1、产品须列入国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提供截图证明),并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3、供应商须提供原厂三年系统升级授权(含扩展模块,包括但不限于病毒库、IPS,VPN,URL,云沙箱等)和硬件保修服务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供应商须具有网络安全设备安装、调试的能力,确保网络设备更换后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整体办公网络正常使用。
三、报价文件资料编制
(一)报价文件资料需独密封,信封表面需列明投标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在制作报价文件资料时,按照报价单(附件)格式提供完整报价明细、服务方案、售后质量保证、服务资质、类似项目业绩等。
(三)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四)报价文件资料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五)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6日9:00-2024年12月12日17:30递交报价文件资料。逾期送达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资料,采购人不予接收。
四、项目评审
(一)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书。如对本询价公告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我站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二)本次询价中按要求提交报价文件资料的供应商数量超过3家(含3家)以上,则本次询价有效;如少于三家供应商提交报价书,则本次询价无效。
(三)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资料中的价格、服务方案(产品质量)、资质、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采取100分制,其中价格、服务方案各为30分,资质为20分,服务质量(过往完成相关服务单位的质量评价)、社会信誉各10分。
(四) 如供应商在参与我站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我站任何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
联系人:阳工
电话:0751-8610235
附件:报价单
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