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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28 16:00:2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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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浈江分局认真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紧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健全制度,强化执法,规范行为。现将我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分局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召开分局内部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法治建设有关会议、指示精神,切实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带头履职尽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坚持率先垂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带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分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坚持“末位表态制”,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民主、透明,自2023年6月我分局党组成立以来,累计召开局党组会议6次。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督促班子成员及时主动报告重大事项。三是严格督促检查。紧抓法治和思想道德教育,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韶关普法”、“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的网学网考,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2023年,分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均为100%。

       (三)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

        一是不定期召开分局内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境执法、信访工作中的各类疑难和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讲政治,勇担当,创先争优”量化考评管理制度,将个人工作量化考核,营造干部争先创优局面。

       (四)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执法帮扶,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运用,落实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二是按要求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轻微企业严格执行“观察期”制度,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积极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联合交叉执法、专项执法以及生态环境执法稽查,保障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四是做好区域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工作,2023年我分局共处理信访投诉340件,出动执法人员1649人次,检查企业642家次,责令整改企业19家次。

       (五)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

       一是积极参加生态环境系统“双周讲坛”活动。安排业务骨干讲解法律知识、执法经验等,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环保宣传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普法宣传“五进”活动,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三是定期组织召开浈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将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传达到各镇(办)。四是制定发放宣传横幅到各镇,联合基层政府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五是结合日常执法到企业开展现场普法,营造全企全民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六)自觉接受多方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改,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省、市、区人大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 100% 。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分局在环境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执法队伍编制和人员不足,专业人才储备缺乏;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有待加强。

       三、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一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手段运用,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线上线下联动,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帮扶指导、服务惠企等正向激励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度,加大差异化监管力度,严格改善环境质量;秉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理念,减少企业的迎检负担。三是转变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突出依法执法、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增强法制观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中热情服务,在服务中文明执法,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公正公平执法,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铁军辨识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新形象。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借助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内容、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工作动态。带动身边人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共同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努力构建全面讲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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