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绚丽烟花、声声爆竹为新年节日增添了许多喜庆氛围,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超过人体听觉范围和耐受程度的噪声,同时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有害物质,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短期迅速恶化并危害人体健康。
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我们真诚地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的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当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实际行动守护“韶关蓝”,并教育引导家人、邻居和亲友积极响应倡议,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理念,劝阻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广大市民朋友做环保生活的践行者,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起,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春佳节,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绿色低碳的生活风尚。
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禁燃禁放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肃处理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严重人身伤害、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的行为。
烟花爆竹虽不再,流光霓火满街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起,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新春佳节,以实际行动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为韶关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提前预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