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要求,提升区域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经筛选,韶关市晟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作为我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将以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韶关市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为收集重点,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社会源及量小工业企业(韶关市范围内)的危废收集。现按程序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联系我局(联系电话8623802)。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