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其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广东省2023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一项基本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启动了韶关市11个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其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并于5月30日和6月28日分别完成第一批次 ( 7个垃圾填埋场)和第二批次(1个垃圾填埋场及3个危废处置场)布点方案专家评审。评审后,我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广东省水文地质大队倒排工期、加快进度,最终于2023年12月1日顺利完成2023年“两场”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项目专家评审及验收工作,提前一个月完成项目年度绩效任务。
通过本次调查工作,动态掌握了我市垃圾填埋场与危险废物处置场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为我市提供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依据,夯实了我市科学监管“两场”的基础。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监测结果应用,进一步加强“两场”地下水环境质量监管,督促“两场”单位继续履行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控污染物排放,防止新增污染,保障地下水安全。
作者: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