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项目专家评审及验收会,市相关职能单位、评审专家组和编制单位参与会议。
会上,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详细汇报《方案》内容。经专家组认真讨论与质询,认为《方案》编制符合生态环境部等十八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广东省“无废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技术路线基本可行,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韶关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引,会议一致同意《方案》通过评审。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方案》的编制及印发实施,将为韶关市构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无废城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打下良好基础。
作者: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