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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关于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运营服务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3-08-31 10:53:0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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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机构:

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运营的政府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采购询价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运营

(二)预算金额:13万元(上限价)

(三)服务内容:

1.平台软硬件维护:包含主机和存取系统维护、数据库运行维护、中间件运维服务、Web平台日常维护管理、中心系统软件维护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访问。

2.平台信息维护:

(1)配合现场做好联网对接工作,新增点位、新增仪器时,接到现场修改通知后,及时调整中台中对应的点位、仪器等信息;

(2)定期做好数据检查、重要信息备份;

(3)做好突然事件保障,对应系统故障,系统BUG及时响应、及时修复。

3.平台安全保障

(1)定期检查服务器资源使用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

(2)做好服务器程序日志存留、数据库运行日志存留(日志文件备份应大于1月);

(3)定期做好安全测评包括漏洞扫描、病毒查杀等,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二、相关要求

(一)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的要求向我站提交报价单及相关服务方案等资料(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税金)。

(二)采购单位按照满足服务质量、方案优秀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文件(按附件格式);

2.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服务承诺、过往服务质量评价;

3.社会信誉情况、相关资质材料。

4.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外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密封资料作无效处理。寄送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803室。

5.合同签订:成交单位在询价结果公示后三天内联系我站商定合同条款。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6.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注意事项

(一)报价承诺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所有报价承诺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可中途撤回。

(二)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的解释权归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所有,报价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可致电我站。

(三)公示和报价时间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阳工,0751-8610235)

附件:报价函(格式)


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3年8月3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