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见附表。
一、项目名称
1、气体采样罐(苏玛罐)采购(预算:80000元)
2、土壤采样服务(第二次)(预算:15000元)
3、固定资产采购(预算:7500元)
4、业务书籍采购(预算:3000元)
5、办公物资采购(预算:5000元)
6、搬运拆卸服务(预算:4000元)
7、水站垃圾清运及排气扇维修服务
(预算:3500元)
8、古市等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维修维护
(预算:90000元)
9、城口水站站房及边坡加固维修工程
(预算:158860.44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我站办公室。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1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2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 华,0751-8760180 )
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