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政府工作采购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见附件。
一、项目名称
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乳源分站)2023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1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查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在报价方案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xxx公司(供应商)关于xxx项目的报价”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乳源分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商必须具备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及各类器材运送相关资质等。
(三)提供社会信誉和过往服务质量评价等情况。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相关要求
(一)受邀请单位按照包干价进行报价,总额不超过 11 万元。此报价包括开展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与相关部门协调产生的各种费用) 以及税金、利润及一切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二)采购单位根据价格、服务方案 (产品质量)、资质、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赋分最高者确定为供应商。
(三)供应商报价必须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按照采购需求供货的,视为恶性竞争报价,列入本单位供应商黑名单。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公告时间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地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鹰峰东路15号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乳源分站。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751-6122330 )
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