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23〕79号),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牵头起草了《韶关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寄至: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韶关市生态环境局703,邮编:512026,联系电话:0751-877598,并在信封上注明“水生态环境科(收)”。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gsk2019@163.com。
特此通告。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