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3月耗材类(第一次)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见附表。
一、项目名称
项目1:背景站N2O仪器校零用氮气(高纯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元)
项目2:2023年3月实验室工业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元)
项目3:2023年3月水环境监测室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元)
项目4:2023年3月现场监测室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元)
项目5:2023年3月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第一次)
(预算金额:30000元)
项目6:2023年3月质量管理室标准样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元)
二、采购方式
询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在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公司(供应商)关于×××项目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我站办公室。
(二)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因采购方无储存工业气体类仓库,工业气体类耗材采购供应商,应按采购方实际用气需求逐步供货,且在采购方提出用气需求24小时内响应供气。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2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2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 华,0751-8616081 )
备注:该采购项目附件清单,根据实际需求于2023年3月23日9:00重新修订,已在清单中标红,请各供应商注意。
广东省韶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