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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750元
增强职工的购房租房能力

时间:2025-02-21 10:27:58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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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有新调整”信息,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原来的1620元调整为1750元,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的决策部署,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从2025年3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作标准,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以确保与最低工资标准保持一致,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5年3月1日起由原来的1620元调整为1750元,最低月缴存额为176元(其中单位月缴存额为88元、个人月缴存额为88元),原缴存基数低于1750元的缴存人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整为1750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涉及调整的缴存职工及自愿缴存个人缴存基数将提高至1750元,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会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相应增加。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更多积累有助于增强职工的购房租房能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馨提示,请各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前办理2025年2月及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5年3月1日起统一调整最低缴存基数下限。各单位可在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s://wx.gjj.sg.gov.cn/ish/),点击“归集业务-单位汇缴确认”办理汇缴业务。涉及调整的自愿缴存个人请于每月扣款日前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的本人银行账户内保留充足余额(最低月缴存额88元)。(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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