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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区首批推出保障性租赁住房288套
按照“先到先得”原则,申请者可采取窗口或网上申请方式进行承租

时间:2024-12-06 09:41:34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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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12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韶关市市区首批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288套,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提供必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决策,韶关市全面部署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正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困难群众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有力转变。今年11月1日,韶关市政府批准制定印发了《关于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下称《通告》),并在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作为《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配套文件,《通告》明确了韶关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优惠政策、申请路径和所需资料等七大部分。 

  韶关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浈江区、武江区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虽有自有产权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新市民(异地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青年人(新就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个人)。

  韶关市自2022年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市区目前首批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共288套,分别为位于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南路国投江南公寓78套和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新城芙阳路蓉城花园210套,均为两房一厅户型,面积75平方米左右,已完成室内装修工程,承租人申请通过后可直接拎包入住。

  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家庭)和单位整体租赁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可采取窗口或网上申请方式进行承租,窗口申请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或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网上申请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韶关市页面,进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

  为加强韶关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定期对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个人(家庭)进行核查,主要复核个人(家庭)名下产权住房、是否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情况等,若发现承租人不符合继续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将取消保障资格。

  市住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韶关市将加快构建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质的直管公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韶关市第二批即将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开展室内装修工作,不久后将向市民推出使用。(转载韶关日报  刘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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