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民生关注 > 住房租房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韶关实施“认房不认贷”

时间:2023-09-06 10:07:27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推动韶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4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执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那么,新政将利好哪些人?首付、还贷有何改变?对市场影响如何?记者就此采访了几位业内人士进行解读。业内人士表示,“认房”或“认贷”本质上是对二套住房的评定标准,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直接相关。  

  “认房”是指银行在发放房贷时,参考购房家庭在本市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来确定贷款比例。  

  “认房又认贷”,可以理解为家庭名下第一套住房房贷已还清,但因有贷款记录,再置换仍被认定为购买的是二套房,从而执行更高比例的首付及房贷利率。  

  “认房不认贷”,则是家庭名下本市无房的前提下,不再关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贷款记录,均可算为首套购房,享受首套利率及首付比例。换言之,居民本有一套房,需要做改善性换房的时候,把第一套房卖掉后,再购买新的住房,仍可认为购买的是首套房。  

  那么,新政落地后,将利好哪些人群?  

  韶关市房地产协会会长周统齐表示,“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对于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购房者来说,给予的优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很多城市针对首套房的购房均有优惠政策,不仅首付比例更少,贷款利率也更低。  

  以韶关为例,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20%,目前,以贷款30年为例,首套贷款利率是3.6%,二套房利率是4.8%,以100万的房贷来说,利率少了1.2%,利息可以节省20万元左右。  

  “认房不认贷”对我市后续市场影响如何?  

  “当前,受家庭结构变化、育儿、入学等因素影响,大量改善型购房群体在较为严格的信贷政策压制下,难以通过置换方式满足自身的住房需求。”业内人士分析,从更好满足居民正常刚性及改善型购房需求的视角来看,对首套认定标准进行调优正当其时。  

  而对于有刚性购房需求的市民陈先生来说,新政对他买房有“刺激”作用。  

  “原来贷款利率高,资金有点‘够不着’,一直在观望中。”陈先生坦言,“如果新政落地,总价82万元的房子,首付只要19万元左右(含住房维修基金1.3万元),组合贷之下,每月房贷只需2900元,大大地降低还款压力。”  

  周统齐表示,“认房不认贷”政策可以认为是国家对改善型购房者买房换房的支持,对提振房地产市场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转载韶关日报 邹方筱)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