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民生关注 > 社会保障

新生儿如何参加居民医保?
市医保局:出生180天内外分两种情况参保

时间:2025-10-14 15:57:18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新生儿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参保登记后新生儿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在家里迎来新生命之际,新手父母难免面对这些疑问。日前,记者走访市医保局了解到,新生儿参保医保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出院前新生儿已参保。若新生儿在出院前已办理好参保缴费手续,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实现新生儿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市医保中心公共服务部工作人员介绍,韶关新生儿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于出生后180天内可以在韶关市定点产科医院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不需要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新生儿监护人参保登记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事”旁的“查看更多”,选择“业务办理”模块下的“新生儿参保登记”功能。填写新生儿信息并提交。已通过个人数字空间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的申请人,无须再另行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参保缴费可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我要办事”模块中点击“城乡居民在线缴费”,跳转到“粤税通”小程序,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进入页面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进行缴费。

  第二种情况是其他原因未能直接结算。若因待遇追溯、医疗保险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记账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先自费垫付住院费用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零星报销。具体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生儿仅在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居民医保,超过180天应使用身份证号码在户籍地或居住地(需办理居住证)参保。出生180天内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应及时办理落户或者居住证,在下一年度参保前,更新使用身份证号码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

  具体办理渠道为,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或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的“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功能,将用于参保的出生医学证明证件信息变更为身份证件信息,按规定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