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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值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期
市人社局对相关事宜作出解答

时间:2025-03-10 10:36:32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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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能够自己选择缴费档次吗?”“退休待遇怎么领?”……目前,正是我市个人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期,很多市民群众关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对如何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获得养老待遇产生疑问。对此,记者走访市人社局对养老保险相关事宜为市民群众一一解惑。

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可参保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建立,政府主导,以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承担兜底社会养老保障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市民群众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合作银行网点提出参保登记申请。此外,市民群众也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人社App(登录App-分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确认信息并提交申请。  

  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九个档次,分别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  

  参保的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困难群体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度残疾人,3级和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等。

每年进行一次待遇资格认证

  同时满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等条件的市民群众,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测算”事项进行测算。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周期为12个月。首次申请待遇的,自待遇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已领取待遇的,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  

  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或“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或“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远程人脸识别认证,或前往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合作银行网点等办理资格认证。(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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