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民生关注 > 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逾期未办将影响明年医保待遇

时间:2023-11-22 11:05:13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征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市医保局提醒,逾期未缴费,2024年度将不能再享受城乡医疗相关待遇。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的本质在于互助共济,体现共建共享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可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如果没有参加医保,医疗费用都需要市民群众个人承担。城乡居民医保通常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如果没有参加医保,便无法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所有费用都要由个人承担,也无法享受到相应的财政补助。此外,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同时可享有大病保险保障,无须另行缴费,大病保险待遇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障局政策为准。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相关部门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全力推进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推出多种便民服务措施,线上线下都可办理。线上征缴程序越来越简化,在粤税通、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都可以进行网上征缴。线下征缴工作也做了多项改革,在医保经办部门、银行的窗口和税务的窗口都可以缴费。  

  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应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便2024年持续享受医疗保障待遇。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银行账户备足资金,并且账户处于正常交易状态,以确保扣费成功。(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