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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有新变化
失业人员需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

时间:2022-10-31 11:41:40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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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我省已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以确保待遇正常发放。  

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全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其中,“粤省事”轻松办只要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点击进入“社保”专栏,选择“失业”板块,进入“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即可进行在线确认。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遇以下情形的,本人须及时告知所属社保经办服务机构,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业务,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失踪、死亡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提醒,若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转载韶关日报  刘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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