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民生关注 > 社会保障

市医保局发出致学生的一封信
呼吁大中专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时间:2022-10-15 11:40:34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日前该局向学生发出一封信,提醒我市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技工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确保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据悉,2023年度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韶关本地户籍的在校学生可随家庭成员参保。非本市户籍的大中专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名单,医保部门统一批量办理参保登记,由学生本人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小程序自行线上缴费。  

  2023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在我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年度封顶线为25万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1.3万元以上4.3万元以下的部分再报销65%;4.3万元以上的部分再报销75%。  

  在普通门诊待遇方面,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7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在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方面,目前我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共55个,其中按门诊报销比例报销的一类病种有32个(每月报销限额200-640元不等),按住院报销比例报销的二类病种有23个(报销不设月限额),认定病种即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异地就医方面,参保学生寒暑假回户籍地或外出实习期间突发疾病需异地住院的,可以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备案后享受在韶关市就医相同的报销待遇。  

  为减少特殊时期就医购药直接接触,防范疫情传播,市医保局倡议大中专学生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在“粤医保”小程序,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就医购药时可以“零接触”结算支付。(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