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韶关市林业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通过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推进,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4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32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6条,其他工作信息32条,规划和计划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2条,同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发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外,我局还积极主动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林业工作信息500多条,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成果,特别是创建全域国家森林城市方面的内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明确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管理员,规范使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2022年共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2件,依法按时进行了办理,未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韶关市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及“回头看”工作台账》,做到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公开形式内容需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深化、业务人员能力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二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水平,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三是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的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能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韶关市林业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