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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林业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2 16:34:0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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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以及上级会议精神,坚持德治与法治相融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促进,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强调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我局将林业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纳入党组会议主要议定事项,局党组定期听取林业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定期研究林业法治建设重大事项。 

二、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多措并举提高法治水平

(一)依法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制度。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及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健全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以来,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积极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流程,推动实现并联审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完成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职能的所属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2、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一是做好承接省级委托、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工作,我局指派专人负责承接工作,积极向省林业局就承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及时更新完善了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市级通用目录,深化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级统一。

3、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要求,配合加快局政务信息系统接管及迁移上云,推动局统一办公平台接入市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4、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工作,我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统筹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序推开企业“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改革。三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四是全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五是抓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深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我局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我局聘请行而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

(三)依法积极推进法治改革,完善法治环境。一是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2019年,我市《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和《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2020年,我们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进两部条例的贯彻执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把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听取公众意见,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

(四)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事项决策科学和民主。近年来,我局每年都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韶关林业网上向社会公布。我局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我局没有发生因决策失误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五)依法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达到依法执法程序合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林业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市、县(市、区)林业行政机关依职权实施行政执法,市、县(市、区)公安局森林分局以及其他直属单位依委托实施行政执法。我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统一使用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三是按照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近年来,我局先后建立了《市林业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林业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韶关市林业局行政处罚实施和监督管理办法》、《韶关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有关制度》、《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韶关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档案管理规定》、《韶关市森林公安机关个案规范化评判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依法行政的水平。五是严把行政案件核审关。行政案件,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决定、送达与执行的程序办理,办案单位领导、法制部门、分管局领导三重审核,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对不规范的案卷,退回办案单位进行整改。六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许可监督,切实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及时向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材料。七是加强疫情防控,重点推动野生动物执法。新冠疫情发生伊始,针对陆生野生动物作为可能存在疫病传播的风险,我市迅速反应,提前部署,通过疫源疫病监测站分片包干的形式做好对应区域的疫情监测,督促各县规范处置疫情期间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工作。2020年度全市清理检查市场、酒楼饭店等经营场所24314次。全市破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63宗,查处行政案件30宗,收缴野生动物1704只,全市未出现因野生动物导致疫情发生情况。八是建立健全市林业局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审查制度。执行《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做好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六)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

1、建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科室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2、强化制度落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办理工作。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达到100%,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3、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

4、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对局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管,提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

(七)依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实现有效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对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内部整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自觉接受“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管。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在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出的问题和举报线索。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稳定。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依法受理、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过滤网”和“稳压器”作用。二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担任信访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并明确指定信访工作联系人。三是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一方面认真梳理信访矛盾,落实上级包案化解任务,另一方面,重点抓好当前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四是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情况。2020年,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案件62件,对所有信访件,转有关权属部门处理并指定专门科室跟踪督办,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进行化解。做到件件有回复,并按时按程序办结。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确保法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级林业系统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林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各级林业系统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工作,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以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林业法治教育。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培训工作研讨交流,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规范部门工作。《民法典》颁布,为保障公民民事权利提供了依据,作为政府部门,我们一是在党组会班子会上进行了学习;二是列入中心组学习议题,专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了讲解,提升干部职工和局班子对《民法典》的理解。三是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教育。印制了宣传资料,国庆节前结合科技宣传周宣传活动在百年东街开展了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四、存在的问题

(一)林业普法宣传工作存在短板。宣传渠道单一,停留在传统的普法宣传模式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宣传效果。

(二)林业法治工作存在短板,林业行业尚存矛盾纠纷。以林权争议为主的纠纷仍存在,信访维稳工作仍需加强。

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1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目标,努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研判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建立完善林业综合执法队伍,解决多头执法和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强化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厘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细化决策流程,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坚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推行“互联网+”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重点针对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创新等事项,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更好地向市场和社会放权。

                                                                                                                                            韶关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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