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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12-11 11:16:3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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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金融工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各项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法治办〔2023〕27号)文件要求,现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合力。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坚持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二是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主题教育学习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以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章党纪。在年度学法考试中,组织全体干部参加考试,都获得了优秀成绩,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党组带头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将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进行,严格落实《韶关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会议制度》,确保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强化履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复议事项。

  (二)推进法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邀请列席每一次党组会,党组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严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加强对决策的评估和反馈,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公职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金融重大行政决策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对我局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核,截至目前,本年度合计审核文件39份,有效防范降低了法律风险。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法性论证工作,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内容合理合法。

  (三)紧抓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立足金融职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日常走访、调研工作、下访接访等活动,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处非办及金融机构,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囤、进家庭、进网点等“七进”活动,利用乡镇集市用摆摊等形式为群众派发宣传资料26万份,覆盖人数约30万人。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指导、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力争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本年度全市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达500余次,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广泛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短信等形式,线上同步大力宣传相关知识,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活动期间推送宣传文章超500篇,发布原创作品65篇,阅读量8万人次,总宣传覆盖人数约14万人次。组织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各通信运营商向客户宣传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提示客户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共发送防非风险短信息192.88万条,精准强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有效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依法依规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36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进行现场检查,同时采取约谈企业股东、高管、财务人员等措施,全面了解我市地方金融企业执业情况,进一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目前暂未发现超业务范围经营的情况,暂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违规融资、违规放贷、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动态信息、人事信息、公告公示、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及时传递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三是着力做好涉众金融风险化解工作。联合各县(市、区)处非部门开展涉众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力争将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大力协助司法机关推进陈案化解工作,配合做好涉众案件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工作,切实保护投资受损群体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我局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宣传覆盖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法治宣传活动经常在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场所开展,人员偏少地区宣传较少,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同时,普法内容与金融工作结合得不够深,宣传语言不够通俗易懂,缺少吸引力,难以迎合多数群众的需求。

  (二)普法宣传教育未能发挥理论联系实际作用。目前普法工作的开展中缺乏全面性、系统性的规划,普法工作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影响了普法的实际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普法工作的效能还没有完全转化为依法治理的实践。

  (三)法治建设力量较为薄弱。目前建章立制、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巨,而我局受限于编制少,无法配备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法治建设力量较薄弱。且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复杂、手段花样百出,而目前处非一线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面、法律功底和对非法集资的辨别力仍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工作规划,落实各项部署。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按照《韶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推进全市金融系统法治建设深入发展,结合我局总体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部署,保证经费到位、工作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工作实效。在横向上加强与其他部门工作交流,创新学习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全力消除工作的“死角”和“盲点”,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效开展,在纵向上探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度、广度,拓展宣传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继续加强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不断提升金融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