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韶关市共有35家有资质的地方金融组织(正常经营的法人机构)。其中,包含20家小额贷款公司,12家典当行,3家担保公司。
韶关市金融工作局提醒广大群众,该名单公开的地方金融组织,只说明其主体设立的合法性,不代表其开展业务的合法合规。合法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金融业务,应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依法合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严禁非法集资,严禁暴力收贷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此次公开的地方金融组织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地方金融业务、非法集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具体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