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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想把户籍迁回原村
南雄公安回应:需备齐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2026-09-30 09:40:31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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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南雄市湖口镇村民因早年务工将户口迁至城镇,退休后十几年长期在原村务农,拥有老宅及农村承包土地确权证。现因年事己高,想申请把户籍迁回原村,请问如何迁回原农村户籍?

  南雄市公安局:按照韶关市户籍管理规定,返回乡村原籍合法稳定住所居住生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原籍迁出情况,申请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相关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土地承包经营证明材料;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居住在自有产权房屋并已申领本地“粤居码”满6个月;  

  4.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5.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民警上门核实实际居住情况。  

  如有疑问,可自行前往我局湖口派出所或拨打电话0751-3652015咨询。


  网友:请问曲江区有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区人才引进执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https://www.sg.gov.cn/bmpdlm/rlzyhshbzj/gzdt/content/post_2876928.html)相关规定,该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7日。

  我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需结合人才类别、学历职称、用工性质综合判定,各类人才申报所需材料有所差异。为确保为您提供准确、详实的政策解读及办事指引,请您电话咨询或可在工作日自行前往曲江区人社局人才工作办公室现场咨询,地址:曲江区马坝镇狮岩一路1号,联系电话0751-6696199。


  市民:浈江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否需要每年自行续费?若同时缴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有冲突?

  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入城乡居保制度,可按城乡居保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养老待遇。后续如您仍有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电话0751-8879886。(转载韶关日报 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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