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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答173丨未成年子女如何办理户口迁移?相关部门回应→

时间:2025-04-28 10:36:19 来源:韶关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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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夫妻双方现户口地址在曲江区马坝镇,现在武江区太阳城碧桂园购买的新房,小孩想入武江区的户口,是否需要父母双方户口都迁移到武江区?还是仅父母其中一方迁移即可?
  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

  新生儿可以选择随父或随母入户,但不能单独立户,因此需要父母其中一方先迁入该地址。如您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751-8719004。


  黄女士:

  请问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特定单项工伤险)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职工五险中的工伤保险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一、仅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十类特定人员可以依法参保加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特定人员的工伤保险关系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次日起生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后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期间,工伤保险关系暂不生效,自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次日起生效。 
  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社保局工伤待遇核发科的联系电话是8728207/8728006,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吴女士:

  我是曲江区马坝镇中华园和平路的商户,近半个月以来,和平路的路灯故障不亮,严重影响经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前往维修路灯。
  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目前已定位故障点,施工队伍正在对受损线路进行开挖更换作业,修复工作有序推进。


  网友:

  请问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向女职工赔偿哺乳期工资损失,计算标准是如何规定?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据此,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女职工要求与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且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具有可恢复的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恢复与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并且须补足拖欠的相应工资及福利待遇。如果女职工不要求与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须向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


  市民:

  乐昌市廊田镇廊田中学后面有一面旧企业的围墙,多处地方已经倾斜,经常有学生经过该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前往拆除围墙。
  乐昌市廊田镇人民政府:

  乐昌市廊田镇组织城建、教育等部门人员赴现场勘查,并联系专业施工队伍,制定拆除方案。近期,施工队伍将进场对存在隐患的围墙进行拆除作业,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师生与村民出行安全。


  伍先生:

  我是全盲残疾人,持有残疾人证,想了解在韶关市是否有适合残疾人的工作?

  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残联可以介绍工作,工作是否合适需了解残疾人身体、住址、技能、意愿等具体情况后进行就业服务。请电话咨询韶关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何少芬,0751-8890592。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