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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答119丨韶关是否出台新规延续首套房二成首付比例?相关部门回复了

时间:2024-03-15 10:31:58 来源:韶关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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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姜先生:

  目前2024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比例是30%,因为之前文件2023年12月31日失效,现想咨询相关部门是否出台新规延续首套房二成首付比例?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五)款“本意见有效期内,购房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为20%”,该意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如还有疑问,可致电0751-8177238咨询。


  网友:

  我在2021年6月报名考驾照,但是因为一些其他原因一直没考。我听说报名3年没考就没法考了,但又有别的说法是科目一考试合格才算3年,请问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韶关市公安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第四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网友:

  本人已在乐昌市缴纳职工生育保险,因家庭生活需要,需到广东省外生育,其间在外省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如何报销?是否需要提前向有关部门备案?能否拿相关医院发票向单位报销还是向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职工需要到广东省省外生育的,需提前向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根据《韶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韶关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可以在参保地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或者在“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微信-粤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在备案类型选择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再填写相关内容和上传材料)。第十二条 已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备案手续的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其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备案至就医所在地。跨省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目前外省的生育医疗费用暂时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乐昌社保中心报销。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1.社会保障卡;2.医院收费票据(发票);3.汇总费用清单;4.病历资料;5.《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需盖章)。

  更多问题可到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四楼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股前台或致电0751-5568777咨询。


  市民刘女士:

  本人所在韶关市直国有企业近日招用了实习生(未取得毕业证),现想了解韶关市针对实习生的工资标准。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具体比例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非顶岗实习的学生,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可以在实习协议中约定给予实习补助。实习单位、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按时足额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实习补助,不得拖欠、克扣。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第十一项规定: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据此,实习单位原则上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支付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报酬,按照自行约定支付非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报酬。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