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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答118丨新车6年免检,为何还被罚款?相关部门回复了

时间:2024-03-06 10:23:28 来源:韶关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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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本人2019年给新车上车牌,目前还处在6年内免检阶段。近日出行被交警罚款,表示因未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违反交规。如果确实需要办理,希望给出详细交规并告知办理的具体步骤及需要的文件材料。

  市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所以免检车是指车辆免于上线检验,但在第2年、第4年、第8年仍需申领检验标志。

  对免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车管部门或在手机App“交管12123”上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因已联网,只要买了就可以,不用另外提交。


  网友:

  本人高中毕业后,学校将高中档案发给个人保管,因入伍未到大学报到,现回归社会,但高中档案还在个人手中(未拆封保存完好),该如何解决?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建议您联系您之前的学籍档案保管单位,按相关规定将您的学籍档案寄送至您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存放。

  如您还有其他档案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0751-8621286。


  网友:

  新农保和职工社保都缴纳了,退休金是否能同时领取?社保缴纳未够退休缴纳最低年限,但是有买过新农保,是否可以将已缴纳的新农保合并到社保用来补充社保缴纳年限?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于2014年已合并实施,现已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制度。城乡居保待遇不可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同时领取。参保人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后,可将城乡居保缴费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城乡居保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均为养老保险制度。


  市民李先生:

  1.韶关市申请低保条件,是否全市统一?

  2.申请条件中有涉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金额是多少?

  3.韶关市低保申请的条件以及标准是什么?

  韶关市民政局:

  问题1:低保的申请,一般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无论在哪个县(市、区)申请低保,申请低保的条件都是一致的,均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执行。

  问题2:2023年韶关市城镇低保标准是857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是624元/人月,2024年我市将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届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纳入低保对象实际保障标准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综合核定。

  问题3: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62号)第二章第七至十二条对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进行了详细点的规定,您可以在网上搜索《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和《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