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我局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就《韶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子邮件、函件等方式反映意见。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我局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反馈意见:新冠疫情从2022年就放开了,哪里还有,有也当做感冒发烧治疗了,建议废除新冠门特病种。
采纳情况及理由:该意见未采纳。“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病种是全省统一执行病种。《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规定:各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特范围,不得自行调整。
再次感谢热心市民为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