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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时间:2021-07-23 15:48:57 来源: 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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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7月15日,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就《韶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意见。

  2021年6月28日我单位收到潮州市湘桥区余先生来信,他提出关于《韶关市无障碍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建议:1、联合公安等多部门,对车辆占用盲道等行为予以处理;2、公共场所尤其是政府部门办事大厅,可设置无障碍设施,比如放置备用助听器、轮椅等。经研究,我单位对余先生提出的“对车辆占用盲道行为进行处理、公共场所放置轮椅”的部分观点予以采纳,而征求意见稿的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十二八、第二十九条已对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在公共场所放置轮椅也属于无障碍建设管理的范围,适用于有需要的肢体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鉴于规范性文件表述等要求,不再写入文中。对其提出“在公共场所放置助听器”的观点不予采纳,助听器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调配才能达到补偿听力损伤的良好效果,对于重度听力损伤的残疾人使用意义不大,而且价格比较昂贵,不适宜放置公共场所。

  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19日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关于《韶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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