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土审(07)〔2023〕85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韶自然资字〔2023〕5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使用8.182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新兴村官溪、山前、友武经济合作社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8.18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8.1820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