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韶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效能,及时、规范、公正处理登记投诉工作,完善我中心登记工作评价体系,持续推进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办得更好,办得更实。现将投诉渠道、处理程序及处理时限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拨打0751-8899106不动产登记投诉受理专线反馈意见和建议
受理后一般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复杂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答复处理情况。
(二)拨打韶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或在“韶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反馈意见和建议
按照《广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韶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细则》办理;咨询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求助、投诉、建议、举报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答复处理情况。
(三)通过韶关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https://ts.gdwsxf.gd.gov.cn/sg/web/index)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短信、当面或邮寄等方式答复处理情况。
(四)前往韶关市不动产登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现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投诉或建议后,核实清楚及时处理,对留有联系方式的,一般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复杂事项在5个工作日回复,并以电话、短信或当面方式答复处理情况。
(五)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评价
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韶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办理,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答复处理情况。
(六)如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政纪律问题,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办理。
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