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韶关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6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2020年7月7日上午(9:00-11:00)。
(二)资格复审递补审核时间:2020年7月7日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韶关市武江区百旺路芙蓉园10栋302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本人签名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复印件请用A4纸单面复印,证件原件经审核后交回本人。
(五)递补复审对象。需递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排名与本职位最后1名资格复审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六)资格复审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的内容。根据《韶关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重点核对考生照片及信息,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①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
③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递补面试人选须按上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取消资格。
④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⑤请有关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并按规定顺延递补。手机、电话号码如有更改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751—8899106。
附件:韶关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韶 关 市 自 然 资 源 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