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韶府规〔2023〕6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可能存在表述不明确的问题,现就该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按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关于明确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信函方式: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大道芙蓉园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明确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反馈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请发至:sgscqb@163.com;
3.联系电话:0751-8890921;
4.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6日。
附件:关于明确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关于明确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