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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选聘特约监督员的公告

时间:2024-04-11 17:49: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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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实现以监督促廉洁、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树形象的目标,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约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基层自治组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工商联、群众等各界人士中选聘20人。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熟悉并支持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熟悉我市自然资源工作情况,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或建议;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以及无严重失信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特约监督员依法监督,其职责包括:

  (一)秉承公平正义、坚持勤勉履责,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记录、反映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加或列席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题会议、专项检查、主题活动、课题调研等;

  (三)对韶关市自然资源系统整体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包括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行为;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四)对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出台重要制度、起草重要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咨询意见;

  (五)参加监督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六)办理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监督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是2024年4月11日至4月25日,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邮箱sgzrzy_fgk@163.com)的方式。由单位、组织推荐或本人自荐,实行“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推荐单位、组织须事先征求被推荐人意愿,在其本人表示愿意参选的情况下,才予以推荐。

  符合特约监督员选聘条件的,请提交以下资料至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2栋101室,联系方式:0751-8777038):1.《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特约监督员报名表》(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填写);2.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3.户口本复印件;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

  选聘人员应如实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提出特约监督员拟聘人选。

  (三)公示。拟聘人选将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特约监督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聘任。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特约监督员名单。


  五、工作方式

  (一)韶关市自然资源局为特约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及相关保障。

  (二)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特约监督员工作建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

  (三)特约监督员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有关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特约监督员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后自动解聘。

  (二)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约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可以对特约监督员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特约监督员报名表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特约监督员报名表.docx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