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新篇章。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等内容纳入《中共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习活动,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加强。
二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我局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制定印发《2023年韶关市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党日”活动的重点学习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学习贯彻工作落细落实。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局党组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行,保障有力”的常态工作格局。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厉行法治,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融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工作专题会等,及时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方案,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常态化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法律进机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法治实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通过普法网站、法治报刊、“韶关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关注法治韶关建设相关要闻,以学增智,以学促干,增强科学履行职责的能力。举办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邀请局法律顾问和法治领域专家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败诉典型案例、行政复议等专题培训,增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科学运用法律法规知识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自觉性。
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开展主题普法活动,举办以“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争当法治领头雁、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全市自然资源系统2023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全系统选派107名干部职工,组成20支队伍参加初赛,8支队伍进入决赛。通过“以赛代训”“以赛促学”“以赛增干”,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通过送法进网络,为公众了解法律法规提供便利。积极参加韶关市法治文化节,报送法治演讲比赛作品3件。
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召开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思维助推韶关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3年度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与信访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法治工作布局和力量调配上更多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做好信访、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
(四)加强法治化管理,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关键环节
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解读工作。2023年,我局研究起草《韶关市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1件立法项目。按程序制定《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并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互联网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三是规范局机关依法行政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按照《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内容审查,法律顾问广泛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法律事务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处理,为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2023年,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共82宗,局重大执法决定审查5宗。
四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五)聚焦服务质效提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带设计方案”出让模式,强化项目前期策划和审批靠前服务,实现项目落地再提速,更好地推动制造业当家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保障。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持续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按程序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是切实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常态化扫黑除恶、大棚房、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等专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自然资源执法宣传教育工作获省自然资源厅高度认可,在全省2022年度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年度总结大会上作经验分享。
四是不断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广使用韶关市一体化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案,通过专题培训、党组会部署、印发实施清单责任分工表等措施,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努力做到全过程网上流转和移动执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截至目前,平台录入案件数量由2022年的1宗提升至52宗,网上办案率由0.9%提升至100%。
(七)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扎实做好汛期防御工作,优化建立地质灾害防范“1+7”工作制度,推动地灾防御制度规范化提升、基层队伍建设专业化提升,全面下沉一线服务,组织巡排查人员3797余人次,开展隐患点、风险点巡查共2692点(次),实现“龙舟水”期间零伤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按照省、市级行政复议办的要求做好有效答复,2023年度我局被复议案件21宗,已审结18宗,其中维持11宗。结合行政复议决定抄告书,激发行政复议监督的功能优势,增强依法行政监督合力,强化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个案问题进行指导,对共性问题从系统上、机制上进行完善,实现案件信息的共享,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积极参加出庭应诉活动,2023年下半年行政应诉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开展行政应诉案件“双库双评议”工作,2023年我局行政应诉一审案件23宗,其中,已收到18宗行政诉讼案件判决书,败诉1宗。
三是做好信访法治化工作。我局深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贯彻工作,通过更新信访接待场所展板、印制相关手册、转发相关文件等,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行,实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依法处理部交办8宗信访案件和省双交办案件2宗,经市县两级共同努力,均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够集中系统,学习还比较碎片化,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实际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宣传教育范围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目前,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地点选取方面,做到全覆盖仍有一定难度。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以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普法,以深度普法推动严格执法。
(三)推动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的脚步仍需提速。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目前,我局机关暂无满足设立公职律师条件的人员。新时期,我们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我局推动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的脚步仍需提速。
(四)智慧普法有待加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着力促进“互联网+普法”模式有效运行,在网站设立专栏进行普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公众提高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但在创新推进智慧普法模式有效运行方面,还需深入完善工作机制、方式方法,技术支撑等,以增强普法品牌吸引力,提高普法实效性。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台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宣贯法律法规形式,多措并举,加强智慧普法,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范围覆盖面,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社会风尚。
(三)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法治建设。加大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按照公职律师设立要求,有计划培养、配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符合公职律师要求的人员,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
(四)做好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质效管理、监督和调解等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五)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一线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座谈工作,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授课指导,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行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