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征求稿内容的疑问:
1.单生中竹价格比大竹单价高。
答复:根据补偿标准计算,单生竹的中竹单价约为10000÷600≈17元/条、大竹单价约为14500÷500≈29元/条。经核实,单生竹的中竹单价低于大竹单价。
2.石棉瓦顶房价格比瓦顶房价格高。
答复:根据实地调查及近年来征收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我市浈、武两区的泥砖结构瓦顶房大多年代久远,以及石棉瓦的使用年限等因素,因而经论证后的泥砖结构的石棉瓦顶房的补偿标准略高于瓦顶房的补偿标准。
3.征收期间经常遇到询问电表水表补偿问题。
答复:关于水表、电表的补偿问题,在已公布实施的《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韶府规〔2023〕6号)》第二十六条中已有涵括。“第二十六条 征收土地涉及供水、排水、油气、供电、通讯、有线电视、铁塔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迁移的,按照原规模、原标准、满足同等功能需要的原则进行补偿,对因改造、扩容、超过原标准等所增加的费用,由管线业主单位承担。”所以不在补偿标准中提及。
4.砖坟补偿问题,半砖砖坟或只有几块砖都算在补偿范围吗?
答复:坟墓迁移的补偿标准在测算论证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坟墓构成及材质等因素,以及开挖、迁移过程等必要合理费用,具体补偿执行范围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对应的补偿标准确定。
二、征求稿内补偿标准的疑问:
1.房顶、门店抬头广告牌、路边立式、墙体金属制广告牌,面积小无法评估参照什么补偿,是否按照构筑物补偿?
答复:根据实地调查及近年来征收实际情况,我市浈、武两区集体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广告牌的材质、规格等差异太大,且数量相对不多,因此在补偿标准中未对于此类统一标准,实践中结合具体情况个案处理。
2.门口、路边、院内花坛、花基参照什么补偿?
答复:由于问题比较广泛,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如果涉及花坛、花基种植作物的补偿,在实际工作中可结合实际适当参考补偿标准中“花卉苗圃”的“花圃(袋装育苗、地上小苗)”和“盆栽苗木”等具有同类性的事项标准进行补偿,具体执行何种补偿标准还需要看补偿对象实际情况。
3.框架结构1150元/平方米补偿价格偏低。
答复:框架结构的补偿标准其确定过程中经过多轮数据调查和价值技术测算、论证,较能普遍反映当前浈江区、武江区的整体水平,且该标准未含装修装饰的补偿价格。不采纳。
4.油茶树补偿价格偏低。
回复:农作物的种植和收益在不同年份会有较大的波动,补偿标准编定过程中既考虑了短期的波动情况,也综合考虑了整体平稳情况,并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且补偿标准中油茶树的补偿价格与现行的《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韶府办〔2016〕76号)相比已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不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