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6月6日核发韶关市武江区朝阳新村A2型第六幢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40203202200160号。经审查,行政许可申请人向我局提供的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图纸中的地形图与现状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二款条,应当予以撤销。据此,我局决定撤销编号韶自然资许〔2022〕160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建字第44020320220016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建管科 徐婷婷,联系方式:0751-896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