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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时间:2022-04-12 17:16:2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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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2021年,韶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不含代政府应诉)一审案件69宗,占韶关市市直部门案件总量41.6%。为满足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及其下属单位的专项法律服务需求,充实局系统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拟向社会公开征选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团队,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现将征选建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基本条件

  申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营业场所;

  (二)推荐律师团队在自然资源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三)推荐律师团队的主办律师在该领域行业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连续执业5年以上,且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近五年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相关律师团队的律师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设立时间不足五年的,自设立起未有上述处罚记录。


  二、入库申请材料

  申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报送下列相关资料:

  (一)《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二)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电子版;

  (三)备选律师团队组成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电子版;

  (四)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声明;

  (五)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方面的服务案例。


  三、入库程序

  (一)2022年4月22日前,律师事务所将有关入库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对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入库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选资格;

  (三)韶关市自然资源局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参选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核;

  (四)通过评审小组资格审核的拟聘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 纳入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


  四、其他

  (一)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各律师事务所具体情况,授予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非诉业务等工作;

  (二)入库律所需在入库期间参加本系统的普法、涉法等相关活动;

  (三)市自然资源局对入库律师事务所的表现在系统内进行评议、通报。

  (四)兼职律师可通过个人名义报名参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畅

  联系电话:0751-8778728

  电子邮箱:sgzrzy_fgk@163.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2栋302


  附件: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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