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0〕544号)要求,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韶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按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韶府〔2013〕53号)的规定,现将《韶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1栋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韶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g8777328@163.com。
附件:《韶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