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0年12月14日核发曲江新城片区改造-安置房及配套工程(F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205202000020号),因曲江区政府决策变化,建设单位曲江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向我局申请注销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我局同意该单位申请,决定注销建字第4402052020000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