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 工作动态

深调研促交流 强联动谋发展——市城建档案馆到乐昌开展城建档案业务调研

时间:2024-01-04 10:08:5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近日,市城建档案馆廖红明副馆长带队到乐昌开展城建档案业务调研,与该市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面对面进行培训与交流,深入调研了解县(市、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现状和自然资源档案归集情况。


  在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建档案馆一行就该市自然资源档案的馆藏数量、整理情况以及保管场所进行了仔细询问与实地查看,对如何高效收集整理资料、保障档案安全等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在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建档案馆业务技术人员就《韶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韶关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等内容,对近50名城建档案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交流系列活动。


已编辑图片

在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城建业务培训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当前乐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帮助乐昌进一步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市城建档案馆的负责同志给予了指导与建议。一是建立健全严格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要定期对档案室进行巡查检查,准确记录档案数量及环境温湿度,确保档案安全。二是进一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根据档案“十防”的工作要求,完善档案室工作设备,妥善做好档案上架前的消毒;档案保管过程中的防有害生物、防潮防尘等工作。三是加强档案的分类整理。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现有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合理编制档号,以便后续的查档利用。四是做好档案质量的把关工作。针对纸质档案,要加强对于在建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针对声像档案,则建议出台相应管理制度规范声像档案的前期拍摄与后期制作。


  2.png

与乐昌市自然资源档案、城建档案室负责同志开展交流


  今年以来,市城建档案馆围绕《办法》的制订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极为重要的文件,《办法》已于12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此次深入县(市、区)调研交流,既是做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规范管理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又是了解基层工作实际困难,给予针对性指导与帮助,从而缩小市县发展差距、谋求联动合作的重要举措。

  接下来,市城建档案馆将继续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了解基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推动全市范围内城建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通讯员:刘敏)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