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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积极探索 主动作为——韶关市扎实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时间:2023-12-15 22:54:3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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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做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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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韶关市被确定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市自然资源局为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政数局、市林业局、韶关水文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工,通力协作。旨在通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2023年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产权主体全面落实,管理权责更加清晰,资产配置更加高效,收益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所有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坚持早部署,抓落实,强管理,紧扣“主张所有、行使权利、落实权益、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所有者职责工作主线,通过构建“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链条,创新工作思路,集中力量攻坚,建立健全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有力有序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一是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以及试点资源专项调查等工作,逐步摸清了矿产、森林、水三类资源的数量、质量、位置、边界、权属等信息,落实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二是通过编制试点资源保护、使用规划,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净矿”出让、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非常规水资源配置利用等制度,逐步完善了试点资源出让、有偿使用、配置利用等规则。三是通过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路径,开展矿产资源资产收益与分配研究,按照“权、责、利”对等原则提出优化矿产资源收益分配的建议,促进所有者权益的落实。四是组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机制研究,承担了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主体的应有职责。


  试点探索工作过程中,我市共出台《韶关市矿产资源“净矿”出让和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实施方案》《韶关市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制度文件20余个,开展《韶关市自然资源资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值化》《矿产资源收益管理与分配研究》《韶关市水资源资产调查评价报告》等课题研究7个,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形成10个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完善委托代理机制意见建议9条。逐步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使所有者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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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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