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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通报4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时间:2023-06-25 11:47: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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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韶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4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乐昌市某村经济合作社违法占地建祠堂案。2022年3月,某村经济合作社违法占用0.9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祠堂,现场已建成一层房屋。7月,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月,乐昌市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11月,属地乡(镇、街)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


  南雄市谢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2年3月,谢某违法占用0.62亩耕地建设房屋,现场已建成3层框架房屋主体。8月,属地乡(镇、街)政府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3年3月,属地乡(镇、街)政府综合执法队立案查处。6月,属地乡(镇、街)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


  翁源县黄某违法占地建养鸭场案。2021年6月,黄某违法占用0.9亩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养鸭场铁皮棚舍。10月,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月,翁源县自然资源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消除违法行为。随后,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


  新丰县刘某违法占地建房案。2020年10月,刘某违法占用0.26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现场已建成两层框架房屋主体。2021年12月,新丰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移交属地乡(镇、街)政府处理。2022年4月,属地乡(镇、街)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