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在乳源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贝女士申领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自《民法典》实施以来,乳源瑶族自治县颁发的第一张居住权登记证明,也标志着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登记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正式落地实施。
贝女士与产权人来到乳源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清晰解答《居法典》中有关要求和精神,在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引导和贴心服务下,为贝女士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办结时限为一小时。拿到证明的贝女士激动地说:“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得好,服务态度好,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为我们解决民生难题,让我们安心!”
何为“居住权”?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民法典》为满足人民生活居住的需要和完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保护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专门设立居住权制度,赋予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登记,可以有效解决养老住房保障、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需要,进一步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保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乳源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常态化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夯实业务基础,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不断完善操作细节,持续擦亮“服务为民”底色,助力乳源瑶族自治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通讯员:张彩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