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韶关市外事侨务局
因公出国 (境)费用 |
公务 接待费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
合计 |
531,044.1 |
264,917.9 |
/ |
192,308.02 |
988270.02 |
根据工作职责要求,市外事侨务局主要是负责组织接待国外国访韶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港澳人士、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重要来宾、接待和管理来韶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管理外国驻韶机构、半官方机构;承办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同时负责承办地方政府对外交往任务,负责管理本市的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三公”经费的核算主要涉及上述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