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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护照审核(最新)

时间:2019-09-03 15:50: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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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护照审核

事项

内容

办事对象

1)党政机关;(2)事业单位;(3)国有企业

办事依据

根据广东省外办相关文件规定

办理条件

符合党政干部及企业因公出国的相关要求

办理程序

市外事局受理→审核材料→审批材料→呈报省外办办理→发证

有出访任务(含计划内、计划外、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团组)的单位向市外事局提交出访申请,申请资料包括邀请函(含人员名单)、行程安排、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各一份。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和《韶关市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公示表》分别送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干部管理部门有异议的,在7个工作曰内通知市外事局和派出单位。

市外事局审核并出具出访任务批件、通知书或意见。

财政局根据市外事局出具的出访任务批件、通知书或意见,对出访单位填写的经费

审核表按经费供给渠道审核经费,出具意见。

市外事局工作人员核查资料。

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报省外办审核批准,办理护照。

所需材料

1)申办单位的报批函件

2)因公出国任务批件一式四份

3)邀请信及翻译件

4)行程

5)经费审核表

6)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7)身份证复印件

8)韶关市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公示表

9)办理签证所需相关材料(以领馆要求为准)

办理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审批完结即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标准:代办费250元;

2)收费依据:粤价函【200141号、韶市价【2002117号。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