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编码
12
2.事项名称
因公出国护照审核
3.办事对象
(1)党政机关;(2)国有企业。
4.办事依据
根据广东省外办相关文件规定
5.办理条件
符合党政干部及企业因公出国的相关要求
6.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材料——>审批材料——>呈报省外办办理——>发证
7.业务权责运行流程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科室审查--->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市领导审批---->窗口办理
8.所需材料
1)申办单位的报批函件
2)广东省因公出国任务批件一式五份
3)邀请信及翻译件
4)行程
5 )经费审核
6 )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7 )身份证复印件
9.受理部门
韶关市外事侨务局签证科
10.受理地点
韶关市芙蓉新区芙蓉园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
11.联系电话
0751-8891990
12.受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
下午2:00—5:00
(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13.办理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审批完结即办理
14.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标准:代办费250元;
(2)收费依据:粤价函【2001】41号、韶市价【2002】117号。
15.办理结果
发放因公护照
1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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